自行车交通

简介

荷兰和中国是世界上自行车交通比较发达的国家。荷兰早在1890年修建了世界上第一条自行车专用道路, 1937年在鹿特丹修建了穿越马斯河底的世界上第一条自行车隧道,隧道两端各设5座自动升降梯,专供自行车出入。1980年,荷兰平均每1.6人有1辆自行车,自行车专用道路长3万多公里,居世界第一位。中国1981年拥有自行车1.2亿辆,在某些城市的车辆交通量中,自行车交通量高达70%~80%。

特点

为避免自行车与机动车争道、抢行,保障交通安全,对自行车交通要加强管理。通常采取设立自行车道,使自行车与汽车等机动车分开行驶。自行车道一般有下列几种:①自行车与机动车或与行人混行道路。在中国是自行车与机动车混行,按照交通规则,自行车靠道路的最右侧行驶;在日本是自行车与行人混行。②无防护型自行车道,是用道路交通标线与机动车车行道划分开。③有防护型自行车道,是用水泥墩和铁栅栏等设施与机动车车行道隔离开。④隔离型自行车道,是用绿化带等设施与机动车车行道或人行道隔离开。⑤自行车专用道,是专为自行车设置的。

自行车是人力驱动的,自行车道的纵坡不能太大,一般不超过3%,在特殊地段不超过5%,并应限制纵坡为3%~5%的路段长度。自行车道的宽度,一般单车道为1.5米,双车道为2.5米,余类推。转弯半径要与设计速度相适应。

【发展目标】

大城市、特大城市发展步行和自行车交通,重点是解决中短距离出行和与公共交通的接驳换乘;中小城市要将步行和自行车交通作为主要交通方式予以重点发展。

到2015年,城市步行和自行车出行环境明显改善,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逐步提高。市区人口在1000万以上的城市,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达到45%以上;市区人口在500万以上、建成区面积在320平方公里以上或人口在200万以上、建成区面积在500平方公里以上的城市,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达到50%以上;市区人口在200万以上、建成区面积在120平方公里以上的城市,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达到55%以上;市区人口在100万以上的城市,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达到65%以上;其余城市,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达到70%以上。

开展步行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

住房城乡建设部近日下发通知明确, 继续开展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工作;到2015年,建成100个左右城市(区)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项目,步行和自行车出行分担率逐步提高,力争在现有基础上提高5%~10%。

通知指出,示范项目建设应符合安全、连续、方便、舒适和易于维护的原则。要依据城市总体规划和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规划编制(修订)城市(区)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专项规划,并与城市轨道交通、公共交通、停车设施等专项规划相衔接,重点落实和细化城市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的发展政策和设施布局,结合城市地形地貌、自然条件和城市交通发展实际等,合理规划步行道、自行车道及停车设施,并提出近期建设方案。同时,建成具有一定规模的城市(区)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区域。

通知明确,符合申报条件的城市(区)可根据实际情况组织申报,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择优推荐(一般不超过5个)示范项目。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组织专家进行审查,确定符合申报条件、能尽快组织实施的项目为示范项目。

通知强调,示范项目应于2015年1月1日前完成。各示范城市应做好工程验收和其他内容的审核工作,并进行项目总结,省级主管部门对项目进行初验。住房城乡建设部将组织专家对初验合格的项目进行评估验收。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城市(区),将被正式命名为国家城市(区)步行和自行车交通系统示范项目,并推荐申报“中国人居环境范例奖”。



参考: http://baike.baidu.com/view/4403866.htm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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